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邹城市来锋畜禽养殖设备有限公司畜禽养殖设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济环(邹城)承诺审〔2020〕5号邹城市来锋畜禽养殖设备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