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设施畜牧业发展工作部署,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内党发〔2024〕12号),以肉羊智慧牧场设施装备建设为切入点,提升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设施化水平,探索破解传统养殖中草原生态压力大、养殖效率低、饲草料成本高等困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通过项目实施,依托肉羊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和机械装备升级、智能设施设备配套等手段,支持建设1个肉羊智慧牧场,促进肉羊养殖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支持肉羊年出栏200-500只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智能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优先支持与区内屠宰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的肉羊规模养殖场户,保障屠宰加工企业羊源供应。
(一)补贴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贴资金重点用于饲草料加工、饲喂管理、环境监控、粪污处理、远程放牧等养殖环节智能化设施装备水平提升,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推广与养殖模式相配套的成套技术装备。
(二)补贴标准。对达到年出栏200只的适度规模肉羊养殖场户每个补贴15万元,出栏每增加100只再补贴5万元,每个养殖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项目申请。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本着自愿原则向科尔沁区提出申请,明确养殖规模、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二)项目审核。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对规模养殖场户生产规模、升级改造建设内容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有关条件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和评审。
(三)项目建设。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组织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提升改造建设,对于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的养殖场户指导其准备验收相关材料。
(四)项目验收。科尔沁区农牧局、财政局成立验收组,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旗县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补贴兑现。科尔沁区农牧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主体名单报科尔沁区财政局。科尔沁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兑付补贴资金。
(一)明确责任分工。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公示有关项目信息,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
(二)严格选取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项目承担主体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且不得位于禁养区内。项目申请单位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养殖场户,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三)强化项目监管。科尔沁区农牧局对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任务和资金要做到“启动建账、过程查账、完工验收结账”的全程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提高项目透明度。科尔沁区农牧局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五)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科尔沁区农牧局、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项目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评价内容,全面评估、考核项目执行落实成效。
本人承诺上述信息准确,实施项目在科尔沁区辖区范围内,符合方案要求,若出现虚假信息或出现不符合方案要求自愿放弃补贴申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设施畜牧业发展工作部署,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内党发〔2024〕12号),以肉羊智慧牧场设施装备建设为切入点,提升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设施化水平,探索破解传统养殖中草原生态压力大、养殖效率低、饲草料成本高等困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通过项目实施,依托肉羊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和机械装备升级、智能设施设备配套等手段,支持建设1个肉羊智慧牧场,促进肉羊养殖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支持肉羊年出栏200-500只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智能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优先支持与区内屠宰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的肉羊规模养殖场户,保障屠宰加工企业羊源供应。
(一)补贴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贴资金重点用于饲草料加工、饲喂管理、环境监控、粪污处理、远程放牧等养殖环节智能化设施装备水平提升,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推广与养殖模式相配套的成套技术装备。
(二)补贴标准。对达到年出栏200只的适度规模肉羊养殖场户每个补贴15万元,出栏每增加100只再补贴5万元,每个养殖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项目申请。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本着自愿原则向科尔沁区提出申请,明确养殖规模、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二)项目审核。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对规模养殖场户生产规模、升级改造建设内容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有关条件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和评审。
(三)项目建设。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组织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提升改造建设,对于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的养殖场户指导其准备验收相关材料。
(四)项目验收。科尔沁区农牧局、财政局成立验收组,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旗县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补贴兑现。科尔沁区农牧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主体名单报科尔沁区财政局。科尔沁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兑付补贴资金。
(一)明确责任分工。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公示有关项目信息,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
(二)严格选取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项目承担主体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且不得位于禁养区内。项目申请单位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养殖场户,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三)强化项目监管。科尔沁区农牧局对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任务和资金要做到“启动建账、过程查账、完工验收结账”的全程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提高项目透明度。科尔沁区农牧局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五)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科尔沁区农牧局、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项目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评价内容,全面评估、考核项目执行落实成效。
本人承诺上述信息准确,实施项目在科尔沁区辖区范围内,符合方案要求,若出现虚假信息或出现不符合方案要求自愿放弃补贴申报。
各镇(苏木)、涉农街道、国有农牧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设施畜牧业发展工作部署,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内党发〔2024〕12号),以肉羊智慧牧场设施装备建设为切入点,提升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设施化水平,探索破解传统养殖中草原生态压力大、养殖效率低、饲草料成本高等困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一、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依托肉羊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和机械装备升级、智能设施设备配套等手段,支持建设1个肉羊智慧牧场,促进肉羊养殖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二、实施范围在科尔沁区实施肉羊智慧牧场提升改造项目。三、补贴对象支持肉羊年出栏200-500只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智能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优先支持与区内屠宰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的肉羊规模养殖场户,保障屠宰加工企业羊源供应。四、补贴内容、标准和方式(一)补贴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贴资金重点用于饲草料加工、饲喂管理、环境监控、粪污处理、远程放牧等养殖环节智能化设施装备水平提升,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推广与养殖模式相配套的成套技术装备。(二)补贴标准。对达到年出栏200只的适度规模肉羊养殖场户每个补贴15万元,出栏每增加100只再补贴5万元,每个养殖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五、项目实施程序(一)项目申请。肉羊规模养殖场户本着自愿原则向科尔沁区提出申请,明确养殖规模、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二)项目审核。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对规模养殖场户生产规模、升级改造建设内容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有关条件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和评审。(三)项目建设。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组织肉羊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提升改造建设,对于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的养殖场户指导其准备验收相关材料。(四)项目验收。科尔沁区农牧局、财政局成立验收组,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旗县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五)补贴兑现。科尔沁区农牧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主体名单报科尔沁区财政局。科尔沁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兑付补贴资金。六、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分工。科尔沁区农牧局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公示有关项目信息,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二)严格选取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项目承担主体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且不得位于禁养区内。项目申请单位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养殖场户,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三)强化项目监管。科尔沁区农牧局对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任务和资金要做到“启动建账、过程查账、完工验收结账”的全程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四)提高项目透明度。科尔沁区农牧局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五)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科尔沁区农牧局、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项目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评价内容,全面评估、考核项目执行落实成效。附 件:科尔沁区2024年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科尔沁区农牧局2025年5月19日附件:科尔沁区2024年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主体名称(养殖场规范名称)负责人(法人名称)联系电话养殖情况(肉羊存栏和出栏分开填写,以2024年年度数据为主)所在地(填写科尔沁区xx镇xx村)建设内容(需详细填写建设内容、明确养殖规模、建设条件、资金预算等。)相关材料清单《营业执照》;有□ 无□养殖档案:提供养殖场名称、存栏情况的证明材料;有□ 无□实施主体承诺本人承诺上述信息准确,实施项目在科尔沁区辖区范围内,符合方案要求,若出现虚假信息或出现不符合方案要求自愿放弃补贴申报。 主体:(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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