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保县2025年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陈刚书记在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将“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落到实处。根据百色市2025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暨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我县把现代设施农业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县财政计划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蔬菜、水果、畜牧业及渔业四大产业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进行奖补。
根据《百色市农业农村局 百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5年设施果蔬发展奖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百农局发〔2025〕8号)要求,结合德保县设施农业发展实际,增加了柑橘网棚化栽培设施、畜牧业设施和渔业设施补助内容。
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奖补。上报项目数量不作限制,以单个项目市级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全年度统筹安排的市本级衔接资金额度2000万元为限,按项目建设完成和验收时间先后调拨资金,用完即止。使用财政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或粤桂协作资金进行投入,蔬菜、水果设施按照市、县1:4的比例进行投入,单个项目县级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畜牧业、渔业设施由县级自行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或粤桂协作资金进行投入。(说明:因市级方案只针对设施果蔬设施进行补助,各县自行增加的补助范围由县级自行安排资金投入)。
在德保县辖区内依法从事蔬菜、水果、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需办理营业执照)等。
1.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2.近3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且整改未达到要求的;3.属于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的;4.同一基地或者项目已获得同一资金投向的中央、自治区和县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奖补的;5.项目未批先建或因环保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6.属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管理的项目负面清单的;7.存在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坚持衔接资金扶持产业项目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户收入的原则,即申报主体与农户建立事实务工就业、土地租赁、社会化服务、销售产品、订单生产、带种带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技术培训指导、入股分红、品种改良、村集体经济收入、消费帮扶、免费提供有机肥带动农户发展种植业等3种(含3种)以上联农带农类型即可列入带动范围。
对设施蔬菜、设施水果、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四大产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严格按照《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资金使用。项目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各类生产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按流程支付县级奖补资金,并申请市级奖补资金(设施果蔬项目),上报项目数量不作限制,以单个项目市级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全年度统筹安排的市本级衔接资金额度以2000万元为限,按项目建设完成和验收时间先后调拨资金,用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