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创办于1960年8月,隶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水产畜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主要职责为承担中职阶段、社会短期培训和水产畜牧技能鉴定等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开设有水产、畜牧、机电、工商、公共服务等五大类二十个专业,专业实验实训室100多间、自治区级示范专业2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及特色实训基地4个、全国水产科普教育基地1个,学校还与区内外60多家大型企业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坚持多元化办学,形成以中职中专学历教育为主,高职大专、大学本科联合办学、短期培训、技能鉴定等非学历教育为辅的多元办学层次。建校以来,为服务广西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共培养优秀毕业生5万余人。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内设管理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教务科(成教科)、学生科(保卫科)、总务科、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教学教辅机构。
现有教职工编制数150个(其中实名编制113个,非实名编制30个,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7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实有在职教职员工169人(其中实名编制人员106人,非实名编制人员17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其他人员43人(合同制聘用人员)。退休人员65人。全日制在校生5081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部门决算编报口径有关要求,纳入广西水产畜牧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即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826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87.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55.11万元,下降16.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5.2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7.21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新增烹饪专业实训楼建设项目经费。
4.事业收入600.4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57万元,下降7.48 %,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2022年上缴财政专户未回拨收入,所以收入较2024年要多。
6.其他收入1221.9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23.76万元,下降58.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拨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经费1874.30万元,该项目2024年已完成验收,导致收入有所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385.2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4.80万元,增长663.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存在收入缺口,需要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进行弥补。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8.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8.72万元,下降72.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有效加快了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支付进度。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8261.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70.7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58.62万元,下降19.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7412.0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32.61万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是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完成验收,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0.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事业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抚恤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65万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是使用本单位自有资金开支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调整至教育支出(类)开支,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医保缴存基数调整,相应的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186.2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渔业技术成果报告厅改造、外来入侵物种清道夫调查、全区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方案与技术指南编制、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68.67万元,下降78.21%,主要原因是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63.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事业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0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102.6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了因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而形成资金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288.4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4.19万元,增长114.84%,主要原因是全区水库移民劳动力培训、教师课题经费等项目经费年末才收拨款,需结转下年使用。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1.6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4.87万元,下降2.59%。其中:基本支出1891.39万元,项目支出3930.27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93.11万元,支出决算为582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82.43万元,支出决算为53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7%。分项为:
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数5182.43万元,决算支出5382.9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经费、运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学生助学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5%。分项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33.96万元,决算支出39.3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79.87万元,决算支出84.3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46.4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开支。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具有不可预测性,所以未做年初预算,2024年实际有1名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死亡,按实际发生额追加、列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94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0%。分项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36.94万元,决算支出39.0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1万元。分项为:
1.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6.0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渔业技术成果报告厅改造。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预算执行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160.28万元,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9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分项为: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59.90万元,决算支出63.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事业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1.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7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造成工资性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造成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支出增加;离退休人员死亡造成抚恤金增加。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 %,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及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有效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10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6.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0.6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5.9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7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的一般公务用车6台、用于教师教学工作的学生实训整车3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校2024年度项目20个,项目支出总额5574.04万元,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位资金以及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其中,本级项目20个,本级项目支出5574.0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574.0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校年初下达到各业务部门的任务,均按照预算及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整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烹饪专业实训楼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0.9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7万元,执行数为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①工程勘察数量1项;②工程设计数量1项;③工程开工数量1项。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2)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①工程政府采购率100%;②工程设计评审通过率100%。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3)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工程设计评审开展时间于2024年10月完成。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产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①建安工程成本684.43万元;②工程前期费用132.57万元。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5)社会效益指标:①受益学生人数5020人。项目2024年10月取得投评结论,12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量未完成。(6)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7)满意度指标:教师满意度98.05%,学生满意度95.93%,综合满意度在90%以上。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精准,导致自评扣分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提高绩效指标的编制精确度,防止因指标不合理导致扣分。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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