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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畜牧发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AG凯发旗舰厅官方注册平台

渭南市临渭区畜牧发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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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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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路南雅馨花园C座C08

  渭南市临渭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合同包1(渭南市临渭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并进行电子签章。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按要求上传《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路南雅馨花园C座C08

标签:畜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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