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管理人将以上债权编制了《广州市华南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之规定,管理人现将上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7日。
对管理人审核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应在上述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相应证据资料;管理人经复审认为不应更正的,可于接到管理人不予更正的书面通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管理人不予更正告知后亦未提起诉讼的,则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广州市华南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第一批)》记载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如职工债权人对《广州市华南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的审查结果无异议,请华南畜牧公司的职工债权人于2026年2月1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回执》(详见附件2),先向管理人邮箱提交扫描件(邮箱:,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华南畜牧破清案:职工债权人姓名+债权确认回执”)后,再向管理人邮寄已签章纸质《回执》及收款账户信息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另请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备注好清晰的收款银行全称、账号等信息)。
3、管理人通讯信息: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7号高德置地春广场B座8楼,陈助理,电话:,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