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经营者向村委提出用地意向,经同意后,提出书面备案申请;2、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验;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4、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在现代社会,农业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产业。而农业用地也成为了很多人的关注焦点。在农业用地中,设施农业用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人想知道,设施农业用地能否抵押?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待。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设施农业用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为了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目标而建设的有温室、大棚、简易棚、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喷雾棚、育苗棚、育种温室、花卉温室等附属设施的农业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设,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很多农户、农场主等,往往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的资金。因此,他们就会想到抵押设施农业用地来获得资金支持。但是,设施农业用地能否抵押,需要我们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来考虑。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设施农业用地是可以抵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抵押贷款。”因此,设施农业用地作为农业用地的一种,自然也可以依法抵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设施农业用地抵押的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制定。不同地区的政策不同,对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抵押也会有所区别。因此,在进行设施农业用地抵押时,需要先了解当地的政策,以免在操作中出现问题。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设施农业用地抵押时,需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只有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才能保证设施农业用地抵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选择不正规的金融机构,不仅会让你的资金流失,还会给你带来其他的麻烦。
综上所述,设施农业用地是可以抵押的。但是,在进行设施农业用地抵押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同时,需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以保证设施农业用地抵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种树,但是不是造林一类的种树,是为了设施农业发展而种树,比如在养殖类设施用地上种一部分树用来遮太阳,利于养殖类夏季降温,也是完全可以的,但不能不搞设施农业,而是建设林场,这就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是不允许的。
一般的农业设施用地的使用年限是2到5年,到期之后自行拆除并复垦耕地恢复原貌,如想继续使用的,要提前3个月申请续期。
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是养殖,蔬菜大棚,绿化苗木等,但设施农用地必须占用一般农田,如不可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能超总体面积的10%,如需在申请的设施农用地需建设冷库、仓储,看护等房屋的,也不能超出总体面积10%,设施农用地一般由乡镇负责申请,然后到自然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