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在原报告基础上有缩减和省略。正文约7000字,阅读时间约30,感谢分享。
文 | 白浩浩2023届到村任职选调生,现任左权县麻田镇麻田村党委副书记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小规模的兼业农户占大多数并将长期存在,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无法回避的现实。我国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为了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使亿万小农户共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
本文以山西省左权县为例,分析归纳了四种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实践路径及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当前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最后对实践中需要辩证把握的几对关系进行了阐释。
与西方现代农业强国相比,我国农业人口占比大,农业资源禀赋差异明显,不具备全面规模化经营的条件。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经营依然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
首先,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小农户经营牢牢占据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大头。从农业经营主体占比看,全国共有20743万户农业经营户,小农户占比98.1%,这一比例在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分别为99.0%、99.1%、99.9%。从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看,全国小农经营人员占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总数的95.9%。从实际耕种面积看,小农户耕种面积占全国耕种面积的71.4%。从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看,小农户播种三大粮食作物占全国三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接近80%。
其次,我国人多地少,耕地细碎化问题突出,小农户经营既是历史上形成的传统,也是当前迫于无奈的现实选择。从人均耕地面积看,全国耕地面积19.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仅1.36亩。从户均承包面积看,我国农民户均耕地面积7.4亩,仅为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1/2、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从耕地质量看,我国农民户均承包耕地5.5块,细碎化现象非常突出,制约了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和规模经营。从耕地类型看,我国有7亿亩丘陵山区农田,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3,丘陵山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仅为53.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
第三,我国城镇化快速增长期已结束,城镇未来进一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潜力正在降低。从城镇化进程看,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预测城镇化率大约达到72%至75%左右。即使按75%计算,那时我国农村还有3亿常住人口,户均耕地面积仍不足20亩,依然属于小农经营。从农村剩余劳动力看,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以中年妇女为主,这些人属于小农家庭的骨干成员,既要经营自家承包地,又要照顾“一老一小”,缺乏进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必要技能。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小农户的高度重视,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意义重大。其意义体现为——
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原因之一在于,小农户综合能力素质较低,不会像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规模农业经营主体那样积极采用新技术、新理念和向土地投资,因而无法获得专业化优势和规模效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要通过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小农户的农业劳动产生率。
有利于激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活力。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促进小农户之间、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合作与联合,有利于激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在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随着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趋势加剧,高龄农民种不动地、“80后”不想种地、“90后”不懂种地、“00后”不问种地的问题凸显,对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构成威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为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有利于确保农业农村长期稳定发展。小农户是关系政权稳定的基本群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2000多万农民工返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度有近3000万农民工留乡返乡,这种情况下,社会大局之所以能够保持稳定,关键是小农户在农村有房有地,回去有地种、有事干,心里踏实。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使小农户成为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为确保农业农村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更多有利因素。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来,我国不断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和举措,为小农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左权县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发展符合山区自然资源禀赋的特色农业,实践中形成了小农户独立实现专业化发展、小农户发展合作社提升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小农户融入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四种有效路径,一批小农户融入了现代化农业发展轨道。
左权县芹泉镇自脱贫攻坚以来,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目前有蔬菜大棚3000亩,基本形成了以大棚西红柿种植为龙头产业的产业链,西红柿年产5000万斤,带动种植、务工农户1000余户。芹泉镇小农户通过设施蔬菜种植融入现代农业轨道,大致经历了转型探索期和发展壮大期两个阶段。下面以种植户李苏河(化名)为例说明。
第一阶段,兼业农户转型探索期。从事蔬菜种植前,李苏河经营2.5亩承包地,全部种植玉米,农闲时在外地打工,是典型的兼业小农户。2015年初,通过打工积累了一些资金后,他决定返乡创业,立下了一年赚十万的目标。2017年初,在养殖土鸡失败后,李苏河决定从事蔬菜种植,并于当年流转了10亩土地,建起5座简易蔬菜大棚。此后两年,李苏河全身心投入西红柿种植中,虽然由于大棚选址不佳、设施不完备等原因,西红柿产量和品相不高,效益未达到预期,但通过不断摸索,李苏河已经掌握了西红柿种植全套技术,摸清了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为扩大经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二阶段,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期。2019年,李苏河放弃了原有大棚,转而流转了村集体的10座蔬菜大棚(每棚占地1亩左右),同时流转周围的5亩棚间地种植玉米。这一时期,他的经营已经有了小型家庭农场的特征。由于前期技术和经验积淀充分,大棚地址转移后,西红柿种植很快有了效益,每亩西红柿利润9050元,加上种植10.5亩玉米,李苏河的家庭农场目前每年利润超过10万元,已经达成了他当年立下的返乡创业目标。调研中李苏河表示,他的种植技术仍在不断提升,来年的目标是亩产达到2万斤,未来他还要升级大棚,利用反季节供应优势提高西红柿单价,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综合效益。
李苏河的发展历程,是兼业小农户向现代农户转型的一个缩影。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深化,一些敢想敢干的农户经过不断探索,率先升级为现代化的小型家庭农场,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麻田镇东安村有水稻种植传统,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进入务工机会增多,水稻种植传统一度面临消亡风险。2022年,东安村成立“左权县清漳田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清漳合作社”),为水稻种植户提供育秧、播种、收割、加工等社会化服务,当年种植面积扩大至100余亩。在清漳合作社持续带动下,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扩大至230亩,亩产稻谷1200斤,亩均纯收入2000元,带动85户农民增收。东安村振兴水稻产业的过程,并非通过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个别农户,而是通过清漳合作社将水稻种植户组织起来,具体有如下特点:
一是以组织和服务水稻种植户为主要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主体的一种,与公司不同,合作社的设立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尽管提供服务过程中也会获得利润,但对合作社的外经营要服从于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服务。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吸引众多小农户加入到合作社中来。东安村自成立清漳合作社以来,水稻种植户增加70%,种植面积增加130%,组织小农户作用发挥有力,这正是其非营利性的体现。
二是为水稻种植户提供全面服务。清漳合作社经营范围包括水稻育秧、插秧、收割、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育秧环节,农业部门给种植户每亩补贴300元,补贴打到合作社账户,水稻种植户随后直接从合作社免费获得秧苗;种植环节,合作社按照插秧每亩50元、收割每亩100元的成本价向农户收取服务费;收购环节,合作社以市场价向农户收购稻谷。从水稻种植户角度看,使用合作社服务只需支付150元就可以完成种植工作的大头,经济上很划算。
三是通过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清漳合作社拥有150平米的水稻加工厂,配备推米机、增白机、色选机、提升机、分包称、真空机等设备,通过加工包装提升了大米的品质。与此同时,合作社注册“麻田清漳”大米品牌,进一步提高了东安村大米的在周边地区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清漳合作社精加工后的大米,在市场上可以卖到每斤5元,产品附加值显著提升。
四是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清漳合作社成立后,一方面租用集体房屋作为加工厂,每年向村集体上交租金,成为村集体可灵活使用的经费;另一方面为上级扶持东安村提供了帮扶主体,2022年以来,该村先后获得有关部门投资支持,添置打稻机、推米机、色选机等稻谷加工设备,配备全套育秧机械,村集体将这些资产交给合作社使用,提升了集体资产的使用效能。
东安村以清漳合作社为中坚力量组织小农户,既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也振兴了水稻产业,还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周边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大量小规模兼业农户在保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联合起来,以各类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参与市场竞争,提升经营效益,快速向专业农户转型,已成为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有效路径。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中,“公司+农户”是一种重要创新形式,即养殖企业委托农户代养仔猪,达到出栏标准后再向农户回收生猪。这一模式下,农民可以不受市场影响按合同价向公司出售生猪,因此该模式养殖的猪也被称为“合同猪”。2017年,左权县返乡创业大学生章富丰(化名)与山西大象农牧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公司+农户”模式,个人投资45万元在家乡柴城村建设了1200平米的猪舍,首批养殖600头猪仔,出栏后按照合同价向大象集团出售生猪,获得净利润8.5万元,赚下第一笔资金。此后经过多年经营,章富丰成为远近闻名的养猪大户,带领周边村民走上养殖致富道路。“公司+农户”养殖有以下特点:
一是标准化程度高。农户在代养前,需按协议向公司缴纳一笔保证金,随后公司向农户提供仔猪、饲料、药品等生产物资,生猪育肥且达到出栏标准后,公司按照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价格(扣除了公司前期垫付的仔猪、饲料、药品等成本)向农户回购生猪,农户可获得稳定收益。
二是风险控制较好。“合同猪”最大的优点是在公司和农户之间分摊了风险,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包括仔猪价格、饲料价格、生猪价格等;养猪户承担养殖风险,包括疾病、环保、管理技术等。养猪户不必担心市场价格波动,只需要按照协议要求把猪养好,就可以获得稳定收益,风险被降到最低水平。
三是适合小农户经营。“合同猪”养殖现代化程度高,劳动力需求少,夫妻两人可轻松经营500头规模猪场。投入方面,农户在公司指导下建设标准化猪厂,前期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按1000元/头的上限标准计)。按当前价格,生猪出栏后每头获利300元(其中,250元为养殖利润,50元为养殖奖励),考虑生猪病损、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按照一年养殖两批仔猪计算,全年净利润为25万元,500头规模猪场两年左右即可回本。
柴城村“公司+农户”生猪养殖模式通过风险分摊和互惠互利,建立起了养殖企业和合作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养猪销路不用愁、市场无风险、技术有保障,稳定了农户的预期和收益,得到了越来越多农户的认可,已成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化农业体系的典型案例。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种实现形式,是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左权是核桃种植大县,该县2021年出台核桃树托管实施方案,在核桃种植管理环节提出抢救性托管思路。所谓抢救性托管,就是在核桃树管护环节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一方面达到增产增效目的,一方面让农户实现“自己不管树、照样得收益”的愿望。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有以下特点:
一是托管范围大、环节全。凡树权所有者无能力自主管理、无劳动力管理或自愿参与托管的,树龄在6年以上、进入盛果期的良种核桃树,都可列入托管范围。托管组织按托管协议完成晚霜预防、整形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杆涂白)、中耕除草、产品回收等环节,农户仅需完成核桃采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托管组织可按市场价向农户回收核桃。
二是农户承担托管服务费少。付给托管组织的服务费分为基础费用和效益费用。基础费用每亩300元,由政府全额补贴。效益费用与产量挂钩,亩产青核桃达到500斤时,将其中1%作为托管报酬,以后每增产100斤,效益费用增加1%。实际上,基础费用已经涵盖了托管组织的成本,农户从未支付过效益费用。此外,政府鼓励托管组织利用核桃树林间空隙发展林下经济,相关收益归托管组织所有,未来政府补贴将逐步退出。
三是托管服务组织程序严密。托管组织要具有一定的核桃社会化服务经验,有与托管服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机具设备,有固定的核桃晾晒场地、核桃存储库房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20人以上且每年参加县林业局组织的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技术服务资格。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入围托管服务组织,并按扶贫资金使用规定,通过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承担本乡镇托管任务的服务组织,随后组织本乡镇核桃种植户与托管组织签订协议。
自实施核桃托管以来,左权县5万余亩核桃树得到标准化管理,亩均增产100斤。其中,近万亩多年无人打理、荒草丛生、几近死亡的核桃树重新焕发生机。核桃树托管以服务的规模化弥补分散经营的不足,既做大做强了核桃产业,达到了增产增效目的,实现了传统产业的现代化发展;又把小农户从核桃树管护中解放出来,增加了农业剩余劳动时间,使其安心外出务工,拓展了增收空间。这一举措已成为左权县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广大核桃种植户的欢迎。
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困难,需要久久为功解决。
首先,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小农户老龄化、兼业化、副业化严重,农业经营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客观上造成小农户缺乏主动融入现代农业的强烈愿望。很多农户对做精做细农业经营的兴趣不大,认为与其在“一亩三分地”赚钱,不如找机会务工赚工资。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能力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组成的农业经营组织。虽然目前新型农业主体面上数量较多、覆盖较广,但大多数单体规模偏小、整体实力偏弱,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带动小农户能力还不强。
第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小农户服务作用发挥不够。实践中,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不足,对小农户缺乏公信力和号召力,既难以为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轨道创造便利条件,又无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影响力提供组织支持,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
最后,金融和保险对小农户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还不够深入,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额度较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传统农业保险着眼于高度分散的小农经营,主要是低保障水平的物化成本保险,险种不丰富,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与新型经营体系的发展。
一是要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与形式。聚焦小农户需求,在育苗插秧、播种收割、烘干仓储、秸秆处置等小农户生产薄弱环节补短板,多做小农户自己干不了或干了不划算的事情。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全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不断提高托管服务覆盖率,把小农户从“精耕细作”中解放出来。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引导作用,做好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降低服务成本,吸引更多小农户融入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是要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农带农示范作用。引导经营结构相似的小农户成立合作社,共同购置农资和设备,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统销统结等方式联合开展生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健全利润分配机制,弱化成员出资比例影响,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分红,坚持为小农户服务、使小农户受益。要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和范围,支持不同合作社通过成立联合社共同对接市场,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优势。不断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输送优秀优秀党员、新型农民,为建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人才支撑。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桥梁作用,积极主动为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顺畅对接提供多种形式的居间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或以资产参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通过土地整合、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途径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四是强化金融和保险对小农户的支持。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提高小农户融资能力。加快推进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农户信贷投放。适应农村金融低回报特点,探索“信贷+保险”金融组合。发展地方特色险种,丰富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加大小农户保费补贴力度,简化和缩短灾害损失评估流程,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得到赔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将“三农”领域改革与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放在一起,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当前,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中,还需要辩证把握以下几对关系——
一是把握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略)。二是把握好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关系(略)。三是把握好发展现代农业和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的关系(略)。